委托函(三)(1/4)
“陈章”燕绥之疑惑了一下, “乔治曼森那位大少爷的潜水教练是不是就叫这个名字同一个人还是同名同姓其他的资料呢”顾晏“目前就这些。”
“你确定要用些来形容我手里的东西”燕绥之晃了晃那孤零零的薄薄的一张仿真纸页。
一般而言,联盟的法律援助中心发一份完整的委托函,会包含三部分
一是案子的简要概述, 能说明是哪件案子, 什么性质, 被害人情况和当事人身份。
二是起诉相关的文件,这就能让被委托的律师知道之前的诉讼进展, 也能明白自己拥有多少准备时间。
第三部分就是一份盖了章签了名的通知,通知一般只有寥寥几句, 还都是格式化的官方废话。
除此以外,委托函送到的时候, 那些厚厚的案件资料也会跟着一起送达, 由律所的事务助理集合整理,一起发给被委托的律师。
这是最常见的。
而燕绥之现在拿到的, 就只有孤零零的“通知”部分。
除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名字,其他屁都看不出来。
“文件传漏了吧”燕绥之道。
顾晏“已经让事务助理去问了。”
燕绥之指了指自己的假名,“顺便问一句有没有写错人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
其实, 法律援助中心除了正在执业的出庭律师外,还有一份后备名单, 是所有有律师资格但正处在实习期的律师。委托函塞到实习律师手上的不是没有。
要么是有特殊情况, 要么是委托已经连续被多名律师直接拒绝。
总之, 比较少见。
但陈章的名字实在太容易让人联想到乔治曼森,以及他身上发生的意外了。
“难道是乔治曼森的案子已经明确了”燕绥之猜测完,又摇了摇头, “不至于,有点太快了。”
顾晏看了眼办公室墙上全星系的智能时钟,亚巴岛所在的天琴星作为一颗出了名的度假星,非常小,跟德卡马这边也有时间差、自从上一回联系完凯恩警长,德卡马这边过了五天,天琴星那边已经一周出头了。
以天琴星那边的警署效率,一件案子从发生到调查取证再到确认嫌疑人,通常需要十五天左右。而从确认嫌疑人到控方提起诉讼,再到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委托律师,又得十天。
所以不论是五天还是一周多,在这样的时间段面前,都不算久。
顾晏想了想,试着拨了凯恩警长的通讯号。这回没响几秒,对方就接了。
两人都不是喜欢寒暄兜圈的人,张口就直奔主题。
“乔治曼森的事情怎么样了”
“哦,这两天焦头烂额加班加点,忘了告诉你一声了。乔治曼森还在抢救舱里躺着,能不能保住还不好说,他的身体底子太差了,这方面的消息曼森家捂得很严实,我也不方便多说。至于案子,已经移交给上级警署了,涉及蓄意谋杀我这级警署只有初级调查权,收集完现场证据得出初步勘验结果之后就得往上交。”凯恩警长道,“已经有几天了吧,你那几个朋友的通讯号可能暂时还在限制中,但快了,也就一两天的事。”
凯恩以为他只是单纯地担心朋友,所以简明地说了一点情况。关于案子的具体发展,上级警署没公布出来的,他不能擅自说。
顾晏当然知道这一点,也知道凯恩的脾气,所以没再追问,简单说了几句就挂了通讯。
“听凯恩的意思,案子可能确实要结了。”燕绥之有些惊讶于警署这次的效率,“看来曼森家施压不小啊。”
“也可能侦办难度不大。”顾晏说。
又或者二者都有。
事务助理的反馈送到燕绥之面前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