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主义(2/4)
干枯下水道,里面还丢弃着正在腐烂的小型动物尸体。这里与几条街外的高雅繁华,完全是两个世界。
小孩们穿得破破烂烂,鞋子露着脚趾。
这般穷苦,还三三两两地踢着起毛边的漏气足球。
他们笑着闹着。用偷来或是捡来的食物填饱肚子后,就又开始踢球。
完全不用为了明天的日子发愁。也是因为发愁也没用。
剩下与莱恩一般大的青少年,则叼着不知哪里弄来的烟头。
脸上什么颜色都有。
黑色有的是乌黑的眼圈,有的是已经晕染的眼线。
红色有的是奇怪的口红,有的则是被人打坏正在流血的伤口。
街边的妇女有人正在洗衣服,有人穿着廉价的丝袜倚靠在门框。
男人们在白日里不多见,只有晚上才会从各处回来。
有的进了洗衣服女人的屋子,没一会儿就能听到里面传来妇女高兴的呼声。说着明天的饭钱有着落了。
有的则是进了穿着廉价丝袜女人的房间里。
不过里面似乎在争吵。莱恩仔细听了一会儿,猜想应该是在讲价。
这里的世界,对年纪尚轻的莱恩来说,就是一个别致的,充满生命力的,让人有生存欲望的地方。
他用自己昂贵的衣服,换了一身发臭的t恤长裤。
他抓乱了自己的头发,抹了两层灰,跑向了人群。
快乐,无比快乐。
想做什么做什么。
没有歧视,没有规矩,不讲尊严与礼教。
他要做上帝便是上帝,他想成为谁便成为谁。
从那之后,莱恩每过几天就会偷溜出去。
他交了几个好朋友。
那几个人带着他见识了许多他没有见识过的东西。
如此过了几年,他爱上了象征死亡的摇滚。
他非常喜欢一支叫勇敢者的乐队。
那支乐队充满的冒险精神,什么都敢做。粉丝大多都是挣扎着生存的贫民。
与粉丝气质相同,乐队成员也很穷。
每次演出能够饭钱,已经算是收益不错了。
可莱恩如此有钱,他也没有想过要为这支乐队多花一分钱。
他就是喜欢这支乐队本来的样子。这种穷困潦倒,为了生活不断奔波,竭尽全力向世界呐喊,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粉丝们疯狂崇拜的,就是这样一支乐队。
莱恩不想改变他们。
起初他是这样的。
可后来他才想明白,原来他不仅喜欢这样纯粹的乐队,他还享受看着底层人民痛苦挣扎的快感。
每次扮演完穷人后回到家里,他都不禁想,白天一起踢球的那几个蠢货,现在是不是饿着肚子在城区翻垃圾桶呢?
如此想着,莱恩还会好心地叫仆人多扔一些糕点甜品到附近的垃圾站。
别管是被野猫野狗叼走,还是被那群朋友翻走,都算是他尽了一份爱心了,不是吗?
莱恩越想越兴奋,不由得大笑起来。
不过很快就被管家制止了。
说这种笑不符合礼仪,需要注意。
莱恩只好收敛了笑容。
这个管家是爷爷雇的外国管家。
听说他家几代都是伺候王室的。
想必请他来为一个黄种人服务,应该是一笔不菲的价格。
后来这个